创新药市场独占期:是激励研发,还是变相延长垄断?

国家药监局正在就药品市场独占期征求意见,正好赶上国产创新药获批创新高、对外授权破1300亿美元。有人说这是专利之外的第二层保护,能让企业更敢投原始创新;也有人怕它推迟仿制药、抬高药价,尤其癌症新药。那这独占期到底该给多长、覆盖哪些药、怎么跟医保谈判接上?是必要激励还是变相垄断,边界该咋划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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